诬告陷害典型案例
案例三:徐远芬寻衅滋事案
(一)简要案情
泸州市叙永县落卜镇三台村村民徐远芬因2005年并村后落选村干部、与现任村干部之间的个人矛盾等,自2007年开始,每逢换届年份便向各级反映三台村村干部在村级公路建设等工程中贪腐、对群众吃拿卡要等问题。2018年5月,当地贫困户胥某因病医治无效死亡,徐远芬借机用其手机拍摄了一段视频,恶意捏造落卜镇三台村精准扶贫工作全部做假,胥某在2014年成为精准扶贫对象后,没得到过精准扶贫的一分钱,房屋破损严重,政府没有进行改造,胥某的母亲瘫痪二十多年没有得到一分残疾费等虚假信息。事后,徐远芬将视频发给落卜镇村民周某富、杜某考,并在“朋友的群”等微信群中传播,视频被陆续转发到20余个微信群,观看人数达2600余人。当月,徐远芬诽谤对象之一李某向公安机关报案,反映徐远芬诬告诽谤举报人,并散布扶贫政策的不实言论,对被举报人本人及三台村村委造成严重不良影响。经叙永县公安机关侦查,徐远芬编造虚假信息并在微信群中传播散布的行为给叙永县精准扶贫工作造成重大负面影响,严重抹黑了当地党委政府形象,严重扰乱了当地精准扶贫工作秩序。2019年4月,叙永县人民法院以寻衅滋事罪判处徐远芬有期徒刑1年。
(二)案例启示
一是徐远芬的行为严重扰乱了公共秩序。徐远芬因竞选村干部落选,以捏造传播虚假信息及不实举报为手段,恶意污蔑当地村委,诋毁扶贫工作。徐远芬的造谣及不实举报,混淆视听,蛊惑群众,造成公共秩序的严重混乱。二是徐远芬受到相应处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九十三条之规定,有下列寻衅滋事行为之一,破坏社会秩序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四)在公共场所起哄闹事,造成公共场所秩序严重混乱的。徐远芬的行为造成了公共秩序的严重混乱,叙永县人民法院依法判处其有期徒刑1年,实是其咎由自取的结果。三是浪费了纪法资源。2019年5月6日,叙永县纪委监委联合县公安局、县法院、落卜镇党委,在三台村召开失实举报澄清暨警示教育会,为失实举报干部澄清正名,教育广大干部群众依法举报。各级党委、纪委为调查徐远芬不实举报及消除不良影响耗费了大量人力物力资源,从一定程度是影响了其他真正有违纪事实的案件调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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